兰州新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现再突破
今年以来,新区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三抓三促”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完善信用承诺制在自然资源领域的应用推广,持续完善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实现了信用信息跨部门高效应用,行政服务效率及办事群众和企业获得感全面提升,新区自然资源领域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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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完善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
制定印发《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领域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梳理出适用于容缺受理的抵押登记、预告登记、转移登记等18类高频业务,进一步明确适用告知承诺制的10类证明事项。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因缺少非关键性申请材料或无法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书面承诺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先行办理业务。此举进一步提高了不动产登记效率,精减了死亡证明、小微企业划定证明等10项材料,有力促进了不动产登记“减证便民”。
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承诺制”审批
除重点地段、重要节点的公共建筑、标志性建筑外,一般产业类项目申请办理建筑工程类行政许可时,签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承诺书》后,先予受理和办理行政许可,助力企业快速开展后续手续审批。此外,不再要求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和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等审批系统共享材料,最大限度方便企业,有效节约企业办事时间和成本。
强化不动产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依托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省级共享接口查询”接口,通过信用信息和数据共享获取户籍证明、婚姻证明及营业执照等收件材料,无须申请人另行提供纸质材料。这一举措在减轻申请人取证负担的同时,政务部门间信息直联使得不动产登记的真实性更具保障,有助于对申请人作出的书面信用承诺进行事后监管。
大力推行“诚信登记”,企业承诺不动产自然资源状况与申请事项一致后,登记机构免于查看在建工程进度现场和土地利用现状,进一步压缩业务办结时限。同时,持续优化“企业专窗”“帮办代办”等便民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着力夯实不动产登记机构诚信办事的基础,带动提升公民诚信意识和道德水准,助力培育信用体系文化。
明确失信惩戒强化信用监管
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明确将房地产企业诚信守信情况纳入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和不动产登记领域信用信息归集范围,由城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对失信行为联合实施行政惩戒。对于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承诺书》的企业,记入诚信档案黑名单,限制项目设计单位及相关人员在新区承担任何规划和建筑设计任务,并将处理决定抄送资质管理机构,同步向社会公开相关单位和人员不良行为记录,着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新区自然资源局将以便民利企为导向,以诚信守诺为支撑,持续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新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注入自然资源“信用”力量。(记者祁瑞龙)